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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风吹笛子的少年青春故事

文/鲁吁

夕阳斜斜西下,晚风徐徐吹拂。马风站在校园里的那棵黄果树下,面朝村庄脚下的江水,身披一层夕阳,长发随风飘动,摆着酷酷的侧颜杀!

他横着长笛吹奏,笛声悠扬而忧伤,让人自行脑补出黄药师站立舟头吹笛的样子。

那是马风曾经的江湖梦,那是我们小学时代的英雄梦!

1

小学时代,能让我记住的人和事不多,不是因为时间太久远,而是没有多少值得记住的人事。

但我一直记得一个临风吹笛子的少年,他叫马风。

马风是五年级时转学过来的,由于会吹奏长笛,因而他刚转学来没多久就名动全校。

马风顶着一头长发,再横着长笛吹奏,侧颜很像郑伊健,对某些女生起到一个很牛X的作用:侧颜杀!

对于马风能顶一头长发,我们很震惊也很羡慕!留长发很酷,但我们学校不允许留。

据说马风原先读的是个破小学,只有20来名学生,就一个老师,马风跟老师关系很好,所以能破例留长发。

老师给同学们的解释是,因为马风会吹奏笛子,以后他是要成为艺术家的。是艺术家就可以留长发,因为长发是艺术家的特征。

对于这个解释,所有的学生表示叹服。

但由于那个老师的教学很水,马风的成绩一塌糊涂,所以尽管刚开始马风很不情愿,还是被他父母逼着转学。

我们学校是中心完小,被称为师资雄厚的地方。在今天看来,这个比喻真是让人心惊肉跳!

转到我们学校后,老师们很看不惯马风的“侧颜杀”,每个老师碰到他都要动员他剪头发。在这个“师资雄厚”的地方,可不允许你特立独行,更不允许你偶像化。

但马风这人脸皮比墙壁还厚,为了能留住长发,他一直跟老师找各种借口。刚开始每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说周末去赶集就剪,因为村里没人会理发。可他口中的“周末”说了一周又一周,还是没剪成,因为他说家里近段没东西可卖,父母不赶集,也没钱给他去赶集。

那一带的居民主要赶两个集市,但都挺远,还要坐船。那是80年代中后期,乡下人都还很贫穷,如果没有买卖一般不去赶集,没有大人随同小孩要赶集就成了奢望,老师是了解这些当地民情的,也就不把他逼得太紧。

后来眼看这个借口挨不过去,他又说自己身上有一种病,只要一剪短发就会发病。你这是在侮辱老师的智商吗?在一次教委工作人员要来巡察学校时,校长就勒令班主任,班主任就勒令马风,说再不去剪她就拿把剪刀在课堂上直接给他咔嚓掉。

“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马风只好忍痛把长发剪了,失去了侧颜杀的魅力。

2

我们那年代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入学年龄都普遍偏大,上小学时已是现在初中生的年龄,所以才读四五年级我们就已经学会了早恋。

当然,因为男多女少,所以早恋也是有特权的人才有资格玩的游戏。

所谓的特权并不说你的家庭背景多好,当时在我们那个破地方,村官的孩子并没有多少优越感可言,因为大家普遍都穷得冒烟,集体没什么福利,村官自然也没什么油水可捞。

我们那时候的特权是指你个人身上的特点,附加值的魅力有多大。

比如我,当时因为长得比较可爱,而且成绩是年年全年级第一名,写作文更是拿下全校第一名的风云人物,所以喜欢我的女孩子没有8个也有5个,各个高年级都有,经常出现争风吃醋的局面。哪想得到长大后会沦落到表白30个姑娘居然没有一个成功的悲惨境地。

我们班有45个人,其中39人是男同学,但成功早恋(这也是我们的初恋)的只有5个。一个是王国成,因为他长得高大帅气,又是班长;一个是我;一个是李强,因为他是校篮球队队长;一个是王小达,王小达以跑快著称,因而常常捉弄其他同学,只因为追打起来别人永远抓不到他,但为什么这个也能成为恋爱的魅力值,至今没搞懂;还有一个自然是马风了。

但马风比较悲催。我们其他四人跟自己的初恋都是两情相悦,只有他的不是,他对女孩其实不怎么感冒,是女孩单方面迷恋他。女孩叫李媛。

马风喜欢的是四年级的秦小仙。他刚转到我们学校就喜欢上秦小仙了,是一见钟情的最佳例证。我们先说说马风和秦小仙的故事。

马风的侧颜杀对别的女生有用,奈何人家秦小仙对他的侧颜杀完全无感。不管他吹笛子的才艺有多好,秦小仙就是对他没感觉。

秦小仙也并不是对他摆出高冷的样子,他们也经常说说笑笑,但只要马风一开口表白,秦小仙就走开,不给他表白完的机会。

请同学去问话,秦小仙明明白白地表示,她是喜欢马风的笛声,但她不喜欢马风。那时马风还没被逼剪掉长发,有着酷酷的侧颜杀,秦小仙居然不喜欢他,大家觉得很没有道理。

后来大家在一起谋划,觉得很有必要请我为马风代笔,写几封热情洋溢的情书。我作文写得好,写情书自然不在话说。我于是把秦小仙有可能要回信的好与坏的内容都先预想了一遍,接着搜肠刮肚地把好的词汇和金句都从脑海里和课外书中摘取罗列出来,以马风的口吻写了第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由马风找秦小仙的同班同学偷偷去夹在秦小仙的课本里。

哪知第二天没等到秦小仙的回信,却等到她本人来找我,问情书是不是我代写的。我自然要打马虎眼啊,但秦小仙就是不相信情书是马风写的,而且认定情书是我代笔的。

妈蛋!我已经很努力掩饰了我平常写作文和情书的风格了好吗?因为我也经常给我的女友写情书,秦小仙和我女友同住一个宿舍,她平时能看到我的情书也是不奇怪的,刚开始我就是想到了这点才以马风的口吻写的。哪知还是掩饰不了才情的霸气侧漏,我有什么办法呢。

秦小仙笑嘻嘻地说:要是下次我再收到,我就当是你写给我了哦。其实我喜欢的是你了。

她笑嘻嘻的,也不知说的真假,我自然不敢再写。所谓朋友之爱不可夺,当时我们虽然还是少年,但是这样的江湖义气还是懂的。那时候我们喜欢看《神雕侠侣》和《小李飞刀》,所以我们感动于杨过和姑姑之间16年的等待,但我们对于龙啸云抢走李寻欢的林诗音,我们非常地愤慨!

3

我们觉得情书是不能再代笔了,马风写情书又是文理不通,反反复复就那几句老掉牙的酸句子。我们想来想去,觉得王国成口才好,还是由他出面直接找秦小仙,为马风牵线搭桥。

哪知王国成也和我一样,被秦小仙反攻了个措手不及。秦小仙笑嘻嘻地说:要是你再来当说客,我就当是你向我表白了哦。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可惜你有女朋友了。

妈蛋!前方高能预警,此女太厉害!我等不是她的对手,惶恐惶恐!

秦小仙笑嘻嘻的,王国成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的是谁,总之我们只知道她不喜欢马风。所谓朋友之爱不可夺,当时我们虽然还是少年,但是这样的江湖义气王国成还是懂的。那时候我们喜欢看《神雕侠侣》和《小李飞刀》,我们感动于杨过和姑姑之间16年的等待,但我们对于龙啸云抢走李寻欢的林诗音,王国成跟我们一样,非常地愤慨!

我们决不干这种有违背江湖道义的事,我们哪怕做被受尽欺负的杨过和萧然离去的李寻欢,也不能成为龙啸云这种人啊!是以我和王国成谁也没有把秦小仙的话当真,也不会接下她的话与其开玩笑,我们怕马风会难过。

左右行不通,马风非常受挫!因而同学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

夕阳斜斜西下,晚风徐徐吹拂。马风站在校园里的那棵黄果树下,面朝村庄脚下的江水,身披一层夕阳,长发随风飘动,摆着酷酷的侧颜杀!

他横着长笛吹奏,笛声悠扬而忧伤,让人自行脑补出黄药师站立舟头吹笛的样子。

黄药师的孤独,是为等阿蘅醒来可阿蘅一直醒不过来;马风的孤独,是为等秦小仙感动可秦小仙却一直都没有感动。

世事就是这样,你越盼望什么就越盼不到;你所寻求的美好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你感动天感动地,感动别人感动自己,就是感动不了真正想感动的人!

马风被逼剪短发后,面庞显胖,他对追秦小仙就更没信心了,因为他现在一点都不酷了。

长发的时候马风成绩还可以,剪短发后就像在之前的那所破小学一样,成绩又一塌糊涂了。其实我们都知道是为什么,因为留长发的时候,他一直觉得自己还能有感动秦小仙的希望,所以他还挺努力学习的,但希望变渺茫后,他就失去动力了。

我知道马风失去动力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六一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一些同学到乡里参加比赛,我参加的是作文赛,马风参加的是才艺赛。马风很想拿下名次,好让秦小仙知道,他的才艺在舞台上也是得到认可的。

但是马风没有新衣服穿,要穿旧衣服上台有些信心不足,问老师又说不让戴墨镜(那时候马风有一副半旧不新的墨镜),马风觉得自己没有一丝气势。

我当天穿的是女友送我的衬衫,而且还是第一次穿,很新很体面。马风就跟我商量,到他上台的时候能不能跟我换下衣服穿,比赛完就换回来。我说可以。哪知马风身材比我胖太多,压根穿不上,没办法,他只好穿自己的衣服上台,结果因为心里作用,果然发挥失常,没拿下名次。

我走狗屎运,作文赛拿下三等奖,虽然没能拿下一二等奖,但我们学校有史以来还没有人到乡里参加作文比赛获过奖,而且我的下面还有一个四等奖和三个优秀奖垫底,所以也给学校长了脸,老师们都很高兴。

回校后经老师报喜,全校师生都为我和参加其他项目获奖的同学欢呼,只有马风闷闷不乐,其实他不在乎其他人为不为他欢呼,他只在乎秦小仙对他怎么看。他没拿下名次,不能在秦小仙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心里沮丧,就更失去了学习的热情。

所以老师说早恋会影响学习其实是不对的,只有不和谐的早恋才会。就拿我和另外几个同学来说,因为我们各自的恋情一直很和谐,所以成绩也一直很好。而哪段时间要是跟女朋友闹了矛盾,我们的成绩就会有波动。

失去了长发,马风似乎也失去了忧伤的权利,他不大喜欢站在校园里的那棵黄果树下吹笛子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了那种酷酷的感觉了,忧伤的画面感会打折扣的。

这就好比说李寻欢手里没有拿酒壶的时候,他的忧伤就没有那么大的感染力;杨过要是不断臂,他的流浪也不会给人有一天比一天冷清的那种杀伤力。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参加比赛没能拿下名次,让他感到没脸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吹奏笛子了。

4

不再爱吹长笛的马风改变了另一种活法,变得非常讲义气和爱打抱不平。

比如别班某同学被三姐弟围着打,非亲非故的马风也要去帮人家出头,结果把人家小弟打得鼻青脸肿的,人家老爸来找麻烦,要打还回来。在老师的调解下,人家才饶了他。

有一次,六年级有个女同学惹到了社会青年,有一晚三个社会青年在校外的小枫林里逮到女同学扇她耳光。这片小枫林离学校不远,一般没什么危险,平时单个同学都可以来玩。当然女同学有同伴,但她的同伴开口说话就被喊滚,同伴赶紧跑回学校求助。

当时也还有其他两三个同学,但社会青年谁都不敢惹,于是没人敢吭声。正好马风也抱着笛子躺在小枫林的草地上看星星,他听到动静爬起来看,就看到女同学被扇了两个耳光。当社会青年要扇女同学第三个耳光的时候,马风走过去解围。

但他不是跑过去的,也不是出声喝止。你知道他怎么做吗?他装逼,横着长笛吹起,然后慢慢地走过去,他在学黄药师呢。可惜他的长发剪了,要不在月光下的这一幕,应该是超级酷的。

社会青年看了他的举动,虽然知道他在装逼,但还是停了扇女同学,转而看他。等他走近,四个人立刻扭打在一起。马风学过几招半式,平时也喜欢练练,此时他不是在装逼嘛,就拿笛子当武器使,学电视上的大侠。结果他打不过人家三个,等我和王国成几个闻讯赶到时,他的笛子都被人家打烂并朝山下扔了,他也鼻青脸肿着。其中有个社会青年是我的亲戚,在我的求情下,他们这才罢了手。

当然马风并没有因此就怕事而安分。又比如有段时间,下晚自习后有几个同学喜欢跑到村里某同学家看电视剧,回校太晚就经常被老师抓住责罚。这里面当然少不了马风,马风就跟大家说,回校要是见到老师能跑就跑,要是被老师抓住了,问谁是带头人,你们就说是我,但对其他跑掉的人打死都不能供出来。

果然有一晚11点多回校被老师蹲点,有3个同学借着暗影跑上宿舍假装早就睡了觉,马风本来也可以跑掉,他却故意不跑,跟其他两个被逮住的同学留了下来。老师问谁是带头人,另两人支支吾吾不敢说,马风大声承认是自己带的头。

本来老师只想吓唬吓唬他们,教育教育就放他们走了,但看了马风这嚣张气焰,一气之下把另两名同学放走后,让他蹲操场到半夜3点。第二早做完早操集合训话时,又被班主任当全校师生的面叫他出列点名批评,这还没完,校长还让他早上打扫一个星期的操场。那时候是土操场,每天早上都要打扫。

还有一回,马风又站出来顶包。因为学生都是附近村寨的人,要是不嫌累,可以晚上回去早上赶来学校,但迟到太多回是要受到处罚的。有几个家住尾龙屯的同学老喜欢晚上回家,然后老喜欢早上迟到。有一早早读要结束了他们才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被校长逮住。刚好马风也在里面,他昨儿晚跟着去那几个同学家玩。

校长问为什么迟到这么久,其他同学刚想拿好的借口解释,哪知马风却拔胸挺背地抢先说道:报告老师!因为学生跟他们打赌,谁要是敢下水我就给他1块钱,谁要是能在水库里捉到一只螃蟹我就给他5块钱,他们为了能挣到我的钱所以就都知道了。

从尾龙屯到学校的确要经过一个水库,那时是秋天,山区的水库都是由活水引来,早晚水很凉的,所以马风的理由合情合理。校长微微一笑,说:这样啊。马风同学,你很诚实和勇敢,老师很欣赏你!但做错了事再诚实也还是要承担后果的。校长指指校舍前的那条60米长的水沟:你们把鞋袜脱了,从这头走到那头。其他同学来回走一遍就可以了,但马风同学要来回走三遍。

水沟是水泥砌就的,沟里永远残留着住宿的同学们排下的生活用水,脏兮兮的不说,秋天早上的水沟,还冰得刺骨,要知道乡村秋天早上的草垛上,都结着一层厚厚的霜花呢。几个同学脱了鞋袜踩进水沟里,瞬间被冰得龇牙咧嘴,那个酸爽!来回走一遍都得脱一层皮,何况马风要来回走三遍。因这事马风又再一次在校园被同学们谈论。

但这些事马风压根就没放在心上。有次村上有人结婚,晚上会对唱山歌,放学集合时校长就一再强调,晚上不准去听山歌。但上自习上到一半,马风和3个同学还是溜去听人家对唱山歌。

因为那晚班主任没来,是体育老师来监的课。体育老师后面过来两次都没见马风等人,大概知道了怎么回事。体育老师就去办喜酒的人家找人,马风他们看见老师扭头就跑,直接从走廊上跳下来,哪知体育老师更快,在学校上面的菜地截住了他们。

菜地下面是一片接近两米高的垂直落差地,也还是菜地,但彼时是秋天,菜大部分都收割了。体育老师让他们在落差地的边缘上排队问话,马风又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带的头,不过这次还真是他带的头。

体育老师腿脚好,就飞脚把他们一个一个的踢下去。这成为我们学校历史上最彰显老师霸气的光辉一页。那时候不像现在,学生家长动不动就告老师,那时候的家长都憨厚,他们只认一个道理,把孩子交给了老师,孩子要是做错了,老师是可以打骂的,他们甚至要求老师一定不要对自己的孩子手软。所以这次“飞脚门”不但没给体育老师和学校带来麻烦,反而让老师声威大震!

一个个被踢下来后,因为泥土松软,他们也没受多大伤,这自然是体育老师一开始就预料到的。但因为马风是带头人,所以他的事自然还没完,除了第二早做完早操集合训话时校长又叫他出列点名批评外,还让他捡一星期的柴禾,每天一捆。

那时候学校的饭堂是烧火蒸饭的,柴禾由蒸饭的学生家长和劳动课日全校学生贡献。当然柴禾是要捡,但还不能耽误上课,马风就午休或放晚学后的时间去捡。

我们这帮玩得好的同学,对这方面却不讲义气,捡柴禾可是又累又脏的活儿啊,自然是能不干则不干,所以没有一个人愿意帮马风,那几个跟他去听山歌的同学也一样。是以每天都是马风自己一个人去捡柴禾。

5

马风捡柴禾的第三天,我正跟王国成在他们宿舍午休,突然王小达跑上来八卦。王小达说:你们知道我看见谁跟马风在一起捡柴禾吗?

我们问:男的?

王小达说:不是,女的。

我们不淡定了,睡意全无,隐隐约约中觉得很兴奋,便坐起来问是哪个良家少女,是不是秦小仙。我们心想这一段时间以来,马风的各种变化终于转化成了让秦小仙心疼的成果。

其实我们都知道马风的心思,他的心中有一个江湖,女主角是秦小仙,所以他有一个英雄梦,他想成为这个江湖的男主角。刚开始他想变成一个好的英雄,所以经常打抱不平,好让秦小仙对他刮目相看,可是秦小仙还是没有对他刮目相看。

不过他没有完全灰心,因为历来除了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能吸引女生的注目,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也一样能吸引女生的注目,于是他改变策略,千方百计要成为老师眼中的坏学生,成为一个坏的英雄,如今他成功做到了。

只要能吸引到你的目光,好与坏又有什么分别。好与坏后面,它都顶着一个英雄的名。

但接下来王小达的回答让我们又沮丧了。王小达说跟马风捡柴禾的不是秦小仙,是李媛。李媛也是四年级的同学,还是秦小仙的同村,但是李媛不漂亮,只是也不丑,就是长相普通身上也没啥特点的那种女生。

不过事情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李媛帮马风捡了三天柴禾后,马风跟李媛谈了恋爱。可能是他也觉得一个人在自己心中的那片江湖飘太久,累了,想找个港湾歇一歇了。

在这份还不算爱情的感情较量中,马风的确是太累了。不管他怎么改变自己,就是感动不到自己心中的女神!

在爱情中,最怕的就是这样,无论我怎么变好,你都看不见;也无论我怎么变坏,你还是看不见。我已经抽丝剥茧,伤的一无是处,就差剖开胸膛,捧着一颗百孔千疮的心放到你面前了,可你还是目目平视,无动于衷!这才是最让人绝望的。

好在还有个人愿意来安抚他这颗伤痕累累的心灵,这个人就是李媛。据李媛说,其实她已经暗恋了马风很久,之前每当看到他站在校园的黄果树下吹笛子的时候,都被他的侧颜杀到情难自持。但是她也知道马风喜欢的人是秦小仙,她承认自己跟秦小仙之间,她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所以当马风在苦苦暗恋秦小仙的时候,也是李媛在苦苦地暗恋马风的时候。看到他开心她偷偷在一旁和他一起开心,看到他难过她则偷偷在一旁比他更难过。可是她帮不了他,因为她连自己都帮不了。

为什么事情一开始总是这样,我有我的方向你有你的方向,我们各自开放各自忧伤。如果我们早点走到一起,是不是就能够两全其美花好月圆!

但只要结果是圆满的,那么晚一点也没关系,对吧?只要最终能走进你心里,让我多走一段长路又何妨!

有了李媛,马风这个江湖浪子,终于跟我们一样,开启了正常的恋爱模式。我们问李媛,现在马风都没有了侧颜杀,他怎么还是你的英雄?

李媛说,我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一直喜欢他。不管他变成什么样,他都是我的英雄。

感情的事或许就是这样的吧,在不喜欢你的人眼里,无论变成什么样你都一样是狗熊;而在喜欢你的人眼里,无论变成什么样你都是英雄。

6

但这段感情只维持了两个月,马风便向李媛提出了分手,而且为逼李媛和他分手,马风的手段奇葩到我们想拿菜刀砍人。

起因是有一个周日是赶集日,秦小仙去赶了趟集才回校,刚回到学校的时候她无意间碰到马风,便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给马风。马风高兴坏了,把苹果捧回宿舍后一直舍不得吃,就把它放在枕头下,每天晚上睡觉前亲一下,半夜醒来又亲一下。

因为苹果上到处沾着他的口水,所以我们谁也没心思使坏把它偷吃。刚开始我们以为是李媛给他的,后来才知道是秦小仙。马风神神秘秘地对我们声称,秦小仙拿苹果给他的时候,脸是红的,而且眼神极其温柔,他觉得秦小仙现在一定是后悔了。他说其实他心里一直想的,还是秦小仙,所以这次他觉得机会来了。

我去你大爷!送你一个苹果而已,至于吗?我们对他的描述表示十分怀疑,要么他是故意对我们瞎掰,要么是他心理作用出现的幻觉。但他不听我们劝,坚持要跟李媛分手,重新追秦小仙。

那时候谈恋爱其实蛮单纯的,除了牵手,连接吻都不会,更别说会做出更出格的事了。而那时候对恋人表达感情用得最多的方式就是写情书,尽管有的情侣就是同班的,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平日或是周末都要写一些情书给对方,写的情书越多表示两人的感情越深厚。周五晚上写给对方的情书,内容说得最多的往往是觉得双休那两天将会很难过,盼望能早点见到对方回校。就是倾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意思。

李媛是几乎每两天就要给马风写一封情书,所以马风要跟李媛提出分手的第一招,就是不回情书。果然三封情书不回后,李媛的措词就变得十分不安和悲伤了。那时候恋爱中的男女,可真是十足的玻璃心啊,一点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就是我和王国成等几对恋人都是一样的。

到第五封情书,马风回信了,但他用的信纸你知道是什么纸吗?是烧给亡灵用的黄纸,估计他是到学校上面的乱坟地拿的。信就写两行字,大意是说他家很穷,连信笺都没钱买,所以没脸继续跟李媛交往,要求分手。

我去你大爷啊!你妹以后会嫁不出去的!你家祖坟也会被人家刨的好吗!看到这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信笺”,我和王国成在胆颤心惊之余就对马风开骂,各种恶毒的话都骂出来了。我们觉得他这次太过分了,你哪怕撕下作业本封皮给人家写也不会这么伤人啊。但马风不管我们,还是托人把分手信给李媛送了过去。

李媛也是奇葩一枚,一个人是要多低到尘埃里才能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啊!要是别的女生估计要找上闺蜜把马风的祖宗十八代都骂的狗血淋头了,但李媛不但没骂马风,反而因为马风提出分手而伤心的躲在宿舍里哭得死去活来,当天连课都没上。

尽管李媛不断来情书百般挽回,但总之最后两人还是分了手。一个用情至深的人,可以顶着全校同学玩味的目光帮他捡柴禾,一起分担他为犯错而受下的责罚,最后还是敌不过旧情敌一个容易腐烂的苹果。最可笑的是,这个苹果还来不及腐烂,就在某天被老鼠拖走了,只给马风留下几片碎屑,专供他痛心疾首时消遣。

但马风后来也没能跟秦小仙有发展,事实证明一切都只是他的幻想,人家秦小仙压根就没对他没有什么想法,送给他苹果就仅仅是送了一个苹果给他吃而已,可他却滑进了痴情的深渊,以至于无法自拔。

7

小学毕业后,我们各自到其他乡镇念初中,初中毕业后我们都没有再上高中,又各自背井离乡到不同的城市谋生,所以自从小学毕业一别后,我就再没跟小学的那帮同学见过面。

只是从别人那里知道,工作后马风结了婚,新娘不是秦小仙也不是李媛。而我中学毕业后也跟初恋渐渐失去了联系。听说王国成也结婚了,但新娘也不是他的初恋。也就是说,无论当时我们几个人的早恋是成功或失败,于今来说已没有多大意义,都不必再去介怀,因为我们跟马风一样,如今都是殊途同归。

再后来没两年,听说马风于一天晚上在广东X市的租房里,他好好地睡在他老婆身边,也不知是半夜还是凌晨毫无征兆地就离世了,平时也没听说身体有什么不适。享年不到30岁。从此我们曾经的那片江湖真正失去了一个传说!

我是前两天在一个十字路口过马路时,看到有个卖艺人在吹奏笛子自然而然又想起马风的。那个艺人也留长发,但是他吹笛的姿势远没有小小年纪的马风帅。当时听到那个艺人的笛声,我的眼前自然而然又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夕阳斜斜西下,晚风徐徐吹拂。马风站在校园里的那棵黄果树下,面朝村庄脚下的江水,身披一层夕阳,长发随风飘动,摆着酷酷的侧颜杀!

他横着长笛吹奏,笛声悠扬而忧伤,让人自行脑补出黄药师站立舟头吹笛的样子。

那是马风曾经的江湖梦,那也是我们小学时代的英雄梦!我们每个人的梦里都住着一个秦小仙,让你可以为她变好,也可以为她变坏。只是我们都等到了属于我们的秦小仙,只有马风一个人永远也没有等到。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喜欢你!有一种相遇不如不相遇,但既然老天已安排我们相遇,我多么希望能和你有一段关系,有过一段不遗憾的回忆。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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