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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读石头记读大明由宝玉的年

在“大明_红楼解梦”博客中刊出一文《由宝玉的年龄说开去》。笔者读完此文后,感触颇深,思考了一个问题:究竟该怎样读《石头记》?

按照“红学”的思路,研读《红楼梦》的方法只有两类:

第一类,只把《红楼梦》当作小说来读。采取的读法是囫囵吞枣,认为既是小说,那就看看故事就是了。如果是研读者,那就在此基础上,论述其情节的曲折,主题的鲜明深刻,人物的栩栩如生,语言的丰富多彩……,或者作比较文学的素材,将《红楼梦》与《战争与和平》之类的书加以比较。总之,将《红楼梦》仅仅看作一部单纯的小说,甚至有红学界的“长老”公开咬住“小说就是小说”的论点不放,顽固地否定《石头记》是一部“奇书”。

由于《红楼梦》确实是奇书,而不仅仅是小说。难免有研究者发现一两处“误谬”,比如宝玉的年龄有忽大忽小的问题,怎么办?那好办,将错误归到作者头上,是作者的疏忽,或者《红楼梦》并非一个人所著,曹雪芹之前还有个“原作者”,曹雪芹不过是修订者云云。

第二类,只把它当作进行历史考证的落脚点,把研究的重点放在阅读清史书籍或清代文学上,然后再将这些材料,生硬地去附会《红楼梦》。因而,这种附会,常常牵强得令人啼笑皆非。附会的做法,形成两股水火不相容的势力:

第一种势力,主张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是由于明清有些长篇小说没有写明作者为谁,《红楼梦》便是其中之一。但历史上所记载的,或流传的,都是说作者是曹雪芹。于是学者们便去考证曹雪芹及其家世,然后又以考证的材料与《红楼梦》附会,形成考证派自传说。而由于乾隆时期实行残酷的文字狱,亦借机销毁了大量史料及文化经典,涉及曹家的便有三个人——曹雪芹的母亲,即康熙的十六皇女、马氏公主;竺香玉皇后和曹雪芹——比如曹雪芹是个如曹植那样的诗人,却找不到他的诗集,便是乾隆文字狱的罪证——这使得考证派自传说,想通过考证了解曹雪芹及其家世,也就不可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第二种势力是否定《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观点。这种势力过去以索隐派身份出现——重点是从小说的内容去索,并不突出谁是作者。近十年来,因看到考证派自传说已一蹶不振,便把矛头直指胡适等红学大家,接替老索隐派的香火,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那么,他们主张《红楼梦》作者是谁呢?——五花八门,据统计达91种,较活跃的有土默热的洪昇说(~);傅波、钟长山、陈斯园、吴雪松、金俊俊、何玄鹤的吴伟业(吴梅村)说(~);冒廉泉的冒辟疆说(~)等。——自称为属于“草根派红学”,不过也确实无法登大雅之堂。

现在仍回到大明《由宝玉的年龄说开去》这篇文章上来。我们不能再沿着“红学”的思路,来研读《红楼梦》了。那么该如何研读呢?

第一,首先选择曹雪芹的真本来读。就现在书店里能买到的书来说,孰为“真”,孰为“假”?《石头记》(人民出版社出版)为真;《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为假。——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有多篇文章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第二,《石头记》一书是曹雪芹“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哭成的,告诫读者:“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作为研读者,也必须采取一字、一句地来读的方法,才可能真正理解《石头记》,理解作者。对于每字、每句都进行思考,必然发现有大量“误谬”(脂砚斋语)。当你真正地解开了误谬,那么你就读懂了《石头记》,才可叫做真正的“解味人”。

从《由宝玉的年龄说开去》可以看出:作者大明正是沿着上面的方法去读的:第一,他读的是《石头记》,而非《红楼梦》;第二,他对《石头记》采取的是精读、细读,并进行思考的方式。这都值得读者学习与借鉴。这篇文章不足之处,就是展开的“误谬”较多,较精细、深入地将其解开的还不多。不过,这不是一篇短文能够全部解决的问题——大明的博客(大明_红楼解梦博客)文章已是十计百计,有些文章已对此文作了些补充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前去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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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宝玉的年龄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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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观点类

红楼梦宝玉

元春省亲霍国玲

年龄

红楼梦中有个怪现象,主人公宝玉的年龄一直是个谜。作者从不交待他们的确切的年龄,只好从周围姐妹的年龄上忖度其年龄;作者还故意犯坏,将宝玉写得忽大忽小,忽悠得读者无所适从……作者安的是什么心,作者到底要干什么?

第十八回,元妃归省,写贾政为何要暂用宝玉所题大观园对联,“其所拟之匾联,虽非妙句,在幼童为之,亦或可取。”我不知古人之“幼童”“少年”是如何划分的,但决不会是十七、八的大小伙子,最多十一、二岁。果然,在上一回试才出来时,被几个小厮围住,“一个抱了起来,几个围绕,送至贾母二门前”。是经常让人抱的,与上面幼童合。

可这样问题就来了,试才一回中宝玉的表现是个幼童所为吗?不仅说他编新述旧,题咏匾额;刻古雕今、工对联;也不仅说意在人气,压倒清宁;引经据典、辩驳蔑翁。单说他针对“天然”而发的议论——“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无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未及说这遭贾政喝断。随感而发,便成新雅文章,岂是小小幼童所能为的。

再看一段,在许多异草处,众人猜不准是不是薜荔藤萝,宝玉道:“果然不是。这此之中也有薜荔藤萝,那香的是杜若蘅芜,那一种大约是芷兰,这一种大约是清葛,那是一种金葵草,这一种是玉落藤萝,红的自然是紫芸,绿的定是青芷。想来《离骚》、《文选》等书上所有的那些异草,也有叫作藿蒳姜荨的,也有叫作紫纶绛组的,还石帆、水松、扶留等样,又有叫什么绿夷的,还有什么丹椒、蘼芜、风连。如今年深岁久,人不能识,皆像形夺名,渐渐的唤差了,也有的。”这一篇宏论当然也被贾政喝断,其中所涉按批语得知,出自《南山诗》、《字汇》《楚辞》、《吴都赋》、《蜀都赋》等典籍,显然不是宝玉授业课目中的内容。笔者曾就上述异草求教于现在的植物学家,未有全然洞悉者,并认为宝玉这见识相当专业。

试才一节试出了个文学大家,至少高过在场众人;又试出一个植物学家——这样叫并不准确,宝玉按后来宝钗、湘云等定评为“杂学旁收”,为杂家。异草只是水山一角,尚有树木、花卉,进而奇石、珠宝、玉器、漆器、古玩、字画、鱼虫、风筝、乐器、乃至金石、戏曲、天文、地理、占卜、勘舆、经史、了、集……杂到无所不包,同时,也精到登峰造极。集这样学问于一身竟然是个幼童。更为难得的是,宝玉是苍促上阵,临场发挥,并无事先准备。近一二年高考总能冒出一两篇用文言写就的作文,受到各方赞赏,但你仔细一想,他是事先准备好的,无非是套入高考作文题,一挥而就。不知这些十八岁的高考学子面对十来岁的宝玉是否汗颜。

宝玉题咏大观园就全书而言是绝大的讽刺。按霍氏理论,大观园隐圆明园。那么,诺大园子之题额出自宝玉和黛玉,岂非说皇家无人乎?正是此意:正是借机讥讽皇族,雍、乾等辈无能,非诗族礼仪大家。那么《红》作者是否安心要塑造一代神童呢?答案是否定的。与这阶段——上学、试才相并行的,有出场不多的李嫫嫫的戏份。读者一定注意到了李嫫嫫似乎过于老迈,柱着拐,常于昏愦之事。不着小姐丫头们待见,被黛玉称作“老货”,第八回回目即是“拦酒兴可奶母讨厌”,这一回中李奶母称“拿来给我孙子吃去罢”,说明已经当上了奶奶。至少也有四十多岁,也许快五十了。这样算来,当初奶宝玉之时不也有三、四十岁了。这对于贾府大户人家来说违背常理。奶母不是保姆,一定要正当年的。一般不会大过三十岁。再看奶母之子名唤李贵,是“三四个大汉中的头儿。宝玉的跟班是两拨人,一拨以茗烟为首,是小厮,负责待候宝玉内勤起居,年龄与宝玉相仿或更小;另一拨就是以李贵为首的“三四个大汉”,负责保镖警卫,当是一拨成年人。

让我们再梳理一下,作为小说创作夸张一些,神童一二出没都是可的。但有些人物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不可逆性。宝玉与李嫫嫫的奶母关系不可更改。奶过的事实不能变,贾府为宝玉找的奶母年龄一定要适当的逻辑力量铮铮,剩下的,不能变的,只有宝玉的年龄,如将宝玉的年龄按上述不可更变的规定情节作适当调整,我们看到其年龄并没有小说中所述的那么小。再进一步大胆设想,将其年龄加大七八岁。既符合奶母与之的规定情节,也与试才等神乎其技的表现合拍,一切都通顺起来。书中另有情节可以策应这种设想。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贾芸来见,宝玉笑道路:“你倒比先越发出挑了……倒像是我的儿子……”庚侧批:“何尝是十二三岁小孩语。”

当《红楼梦》的读者其实很累。首先,是看不明白,理解不了,看不透;其次,时不时作者批者还要数落挖苦一番,不是愚腐,就是痴子等,或者被书中主子、奴才甚至丫环所欺;最为可笑的是,当你自以为是地以自己惯常的常识和标准抓住作者一二疏漏,并自鸣得意地宣扬并急于找人理论时,你就落入作者和批者一个更大的陷阱,殊不知那是作者和批者故意卖个关子,以其特有的方式游戏笔墨,贩卖私货。综合本文,说得具体一点,就是故意给人造成宝玉在这一阶段的年龄忽大忽小,说大也可,说小也行。作者创作所用之毛笔的笔杆上一定刻有“小大由之”四字,作者一定是将这一寓意融入到创作之中,而且运用自如,自成一格。

现在可以揭开谜底了,也就是提示作者如此写法的目的是什么,他到底贩卖什么私货。

作者一生经历几件大事,其中之一便是妃子归省。即曹家进得宫中作了妃子的曾有过一次省亲活动。这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非作者之杜撰。这一点书中多处提到。在第十八回归省中,“又十来个太监都喘吁吁跑来拍手”处,有脂批曰:神异!画出内家风范。《石头记》最难之处,别书中摸不着。”紧接着,“这些太监会意,都知道,说:‘来了,来了’。侧批:“难得他写得出,是经过之人也。”在贾妃、贾母、王夫人三人有话说不出,“只在“、‘不禁又哽咽起来’处,脂批:“追魂摄魄。《石头记》传神摹影,全在此等地方,他书中不得有此见识。”在“贾政亦含泪启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处,侧批:“此语犹在耳”……在这件重大事件前后,作者也就是宝玉并非像书中描写的那样是个幼童或小小少年。而是已经成年二十岁左右。作者没有办法也不可能将真实的自我如实地记录下来,一是为讳知者,二是避免灾祸,只好借助“小大由之”之笔,曲折隐晦的将这段历史记录下来,故出现了上述种种谬误,只有这些迷雾一个真实年龄的宝玉或作者才能浮出水面。这里还要注意:说作者神异之笔小大由之,并非是无限大,而只在七、八岁之数,这又与黛玉进京走了七八年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这个问题上作者从不含糊,总能以精确的方式将主人公在其一事件中所处的年龄定格,从而达到真实记录历史的目的。

文章写到这里本可结束了,但总会有人提出更进一步的问题——作者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就为隐自己的年龄,有那个必要吗?应该说问得好。的确,仅就小说而言,元妃这边省亲,那边一个无足轻重的兄弟大点小点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涉及到一个更深入的问题。即省亲者与作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姐弟,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下面进行探讨。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说到:“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二,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说明元春比宝玉大一岁。再看第十八回元春省亲,书中写道:“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个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姐弟,其情形犹如母子。”看来作者所用之笔还是那支“小大由之”,怎么宝玉的年龄忽大忽小还不够,还要将元春拉上,这样不合情理的矛盾如何解释呢?如果非要非此即彼分出一个高下,辩明哪段更合情理,从而就更权威,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作者是有意为之,布下这个迷魂阵的目的就是以此告诉读者这两段叙述都不对,年龄上表现出的矛盾无法调和。再进一步思索,再更大胆地设想,既然都不对,是不是宝玉压根就没有这么个姐姐呢?作者的目的正在于此。正是以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来告知读者这一点。果然,第二十八回宝玉对黛玉的一段独白得以印证。宝玉说:“我又没个亲兄弟、亲姊妹。虽然有两个,你难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我也和你是独出……”显然,“两个人”是指探春和贾环,但将贾珠、元春两个一奶同胞置于何地。一句“独出”便将二人开除了人籍,这不是在说梦语吗?单就小说而言,如果非要给宝玉是不是“独出”下定评,其是“独出”也应占上风。因为从一般伦理道德上说,没有分明有亲兄弟、姊妹却扬言自己是“独出”的道理。从隐写在小说背后的历史看,“独出”的确道出了实情,宝玉也就是作者、不仅是“独出”还是“单传”的独苗,这是经过考证验证的事实。

曹雪芹洋洋洒洒创作这部《红楼梦》,决不是闲情逸志风花雪月的写一部仅供人茶余饭后消遣的小说,而是通过小说来贩卖自己的私货——记录那段自身经历的铭心刻骨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曹雪芹自创了一些独门绝技,并遵循一些独特的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当小说的逻辑关系与历史的真实发生矛盾时,宁可牺牲前者也要维护和保障历史的真实。上面分析的一切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现在我们可以针对围绕省亲而涉及的人物关系得出结论了。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事实:宝玉是独出,并无亲姐妹,即元春本不存在,是虚构的人物,贾府也就是曹家确有一位小姐进得宫中,省亲确实发生过,那么这位娘娘是谁呢?她和宝玉又是怎样的关系呢?

第四回叙述薛家进京的理由之一就是“送妹待选”,但后来再没提入宫之事,入宫并升为娘娘又省亲的是宝玉钗吗?综合后来的情节发展,我们还得出“钗黛合一”的结论并经多方专家学者一致认可。这样看入宫的是林黛玉吗?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林黛玉是如何入宫的,入宫后情况如何,如何从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到被纳为妃、贵妃、皇后……不是原文讨论的问题可参见霍国玲等著《红楼解梦》系列从书。

众所周知,林黛玉同贾宝玉是恋人关系,也就是说省亲之人同宝玉即作者是恋人关系,这即是本文就围绕省亲所涉的人物关系得出的结论。当我们理清了上述人物关系再回过头来确认发生在省亲事件中的贾宝玉是成年人而不是幼童,就具有了实质意义。也就是说当宝玉亲身经历了自己恋之人再次出现在眼前时,已为人妇,而且是嫁给了当今皇上的皇后,当时宝玉心境可想而知。关于这一点,书中亦有流露。

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写元春晋升消息传来,贾府上下,“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言笑鼎沸不绝。”只有宝玉“虽闻得元春晋封之事,亦未解得愁闷。贾母等如何谢恩,如何回家,亲朋如何来庆贺,宁、荣两处近日如何热闹,众人如何得意,独他一个,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因此众人嘲他越发呆了。”这里有大段的夹批:“大奇至妙之文……故借宝玉一人如此一写,省却多少闲文,却有无限烟波。”从小说看,没有任何奇妙之处,几个“如何”运用确实起到了删繁就简的作用,但“无限烟波”是什么?从背面历史看,宝玉在元春晋升问题上的态度有别于众人是再正常、自然不过的了,奇妙之处正在于此;繁简之说是批者替作者打马虎眼;宝黛的恋情随着娘娘的晋升而破灭甚至永无出头之日,正是烟波之所在。批者还恐不够,又有侧批曰:“的的真真宝玉。”真就真在对待晋升的态度上,不写不可,又不可太过,只好作者、批者一唱一和将宝玉当时的心境和态度曲折委婉但确是准确无误的表现了出来。

林黛玉才是《红楼》中这部归省大戏的真正主角。从另一侧或可证之。在后文中黛玉与湘云中秋夜联句时,二人较了一番学问。开始是湘云赞这园子设计的有学问,进而夸到两处轩馆,一上一下,一明一暗,一山一水,凹凸二字更觉新鲜,不落窠臼;接着二人各举古人用二字的典籍之后,林黛玉道:实和你说罢,这两个字还是我拟的呢。随即向湘云介绍当日宝玉拟了几处,也有存的,也有删改的。也有尚未拟的,姊妹们拟了带进宫去与大姐姐瞧了又带出来,最后强调:所以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看看!这哪里是比宝玉还小一岁的学龄前幼童,全书中够金口玉言级别的非娘娘莫属?

作者和批者为将在归省事件中作者自身感受更充分的展现,还设计了如下情节:第十八回,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写道:“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有侧批:“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是亲情也没见批者哭坏了。原来这里批者所哭是另有所指。宝玉与黛玉的恋爱关系在贾府上下尽皆知,如今黛玉以娘娘身份归省,宝玉不要说近前,远远的能看上一眼就是万幸,更重要的是宝玉此时的心情,悔恨、愤怒、无奈、显然,内心打翻五味瓶,欲哭无泪、欲言无声……这些才是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的真实内容,同时,也正是这样的批语才是对省亲过程中真实人物关系的最好诠释。不是姐弟,而是恋人是真实的史实,作者为掩人耳目,故意将宝玉的年龄缩小,以姐弟的小说人物关系示人,以缓冲恋人人物关系带来的激烈和尴尬,其用心良苦,正是滴泪为血,作者写此一章节时心境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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