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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皖医院弋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年度我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共59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医院(医院)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卫生和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硕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年4月23日(含)后出生),详情见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我院人事科;新进教职工待档案到人事科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截止年5月11日,报考者注册登录“皖南医学院医院招聘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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